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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品種過多過濫
記者:有農民向我們反映,在他們縣里,單是玉米品種就有幾百個,包裝都差不太多,描述的種子品性也差不多,很多農戶在選擇品種時感到無從下手,種子市場給人的感覺很亂。目前,我國種業市場的發展現狀到底怎樣?
張世煌:農民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植物育種研究和種子產業發展為支撐我國農業生產的可持續增長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但近十幾年來,國內種業面臨的體制和機制性問題越來越多。
目前,低素質重復的種子生產企業多,高水平自主研發型企業少。這就導致了市場上低水平雷同的品種多,表現突出的品種少,農戶選擇難,政府監管難,大中型企業創新發展難。
在種子市場層面,市場管理混亂,侵犯知識產權的非法經營現象盛行。目前,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批制度導致企業過度競爭行政資源,低水平種子企業重復出現;種子管理執行機構涉及部門較多,每個部門的管理職能和分工不明確;而且多數種子管理部門難以準確地查究違法侵權行為,導致對侵權行為缺乏有效控制。
企業準入門檻亟待提高
記者:造成國內種子產業發展滯緩和市場混亂的原因在哪里呢?
張世煌:原因存在于三個方面:第一,種子生產企業準入門檻過低,目前注冊資金超過100萬元或500萬元便可分別從事非雜交作物種子和雜交作物種子的生產經營,許多種子生產企業并沒有自己研發的品種,他們只要買到新品種經營權就可以大量制種銷售,實質上只是經銷商而已。第二,現行農作物品種審定制度在促進企業創新、新品種技術轉化和市場公平競爭等方面的弊端日益明顯。品種審定制度和標準過于單一,過于強調增產指標,容易制約育種材料和技術的儲備與積累,也容易滋生權力尋租等行為。第三,現行種子管理體制不順,法律制度不健全,監管體系缺失,監測能力過低。
記者:那改變這種現狀的當務之急是什么?
張世煌:有效提高種子企業的準入條件是當務之急。種子企業過多,不同企業科研和生產經營水平參差不齊,嚴重抑制了產業做大做強。要實現國內種子產業的振興,從市場主體而言,首先要做的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種子科研生產和經營企業的準入門檻,當然,前提是必須保證企業在市場上是自由競爭的。
治“亂”還需用合力
記者:改變現狀并非我們的終極目標,如何實現種業的發展振興才是我們所關注的。您覺得該如何實現種業振興呢?
張世煌:實現種業振興還需運用合力,從促進產業發展、改革科研管理體制和強化市場監管等方面入手。
首先,對種子生產企業實施動態分類管理,逐步完善市場結構。我國種子市場規模逐年擴大,目前已成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種子市場,但行業總體呈現過度競爭態勢,行業集中度過低,企業國際競爭力差。必須在保證市場競爭的前提下,調整市場主體結構,促進種子企業做大做強。建議以企業的賠償能力和生產高質量種子潛力為劃分標準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具體可依據企業注冊資本金、加工設備條件和能力、種子生產子公司、企業自主研發能力和行業從業經驗等指標進行劃分。
其次,改革農業科研管理體制,逐步建立“公益性研究以國家科研機構和大學為創新主體、競爭性產品研發以企業為創新主體”的現代農作物品種創新體系。建議明確國家公益性研究機構和企業的分工與職能定位,改革國家公益性科研機構育種研發管理體制和激勵機制,支持企業育種研發能力建設,建立育種人才流動機制及產權交易和技術轉讓平臺等。
第三,改革和完善農作物新品種審定制度。建議試點改革農作物新品種審定制度,鼓勵有創新能力的大企業推出安全的、創新型的新品種。
第四,改革種子管理體制,完善市場監督體系,加強政府部門對種子市場的監管能力建設和執法力度。建議國家對品種管理和新品種保護等工作從目前多部門管理逐步整合,統一管理,同時建立和完善種子質量監督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立全國統一的植物品種信息數據庫等。
記者:有農民向我們反映,在他們縣里,單是玉米品種就有幾百個,包裝都差不太多,描述的種子品性也差不多,很多農戶在選擇品種時感到無從下手,種子市場給人的感覺很亂。目前,我國種業市場的發展現狀到底怎樣?
張世煌:農民反映的問題確實存在。植物育種研究和種子產業發展為支撐我國農業生產的可持續增長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但近十幾年來,國內種業面臨的體制和機制性問題越來越多。
目前,低素質重復的種子生產企業多,高水平自主研發型企業少。這就導致了市場上低水平雷同的品種多,表現突出的品種少,農戶選擇難,政府監管難,大中型企業創新發展難。
在種子市場層面,市場管理混亂,侵犯知識產權的非法經營現象盛行。目前,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審批制度導致企業過度競爭行政資源,低水平種子企業重復出現;種子管理執行機構涉及部門較多,每個部門的管理職能和分工不明確;而且多數種子管理部門難以準確地查究違法侵權行為,導致對侵權行為缺乏有效控制。
企業準入門檻亟待提高
記者:造成國內種子產業發展滯緩和市場混亂的原因在哪里呢?
張世煌:原因存在于三個方面:第一,種子生產企業準入門檻過低,目前注冊資金超過100萬元或500萬元便可分別從事非雜交作物種子和雜交作物種子的生產經營,許多種子生產企業并沒有自己研發的品種,他們只要買到新品種經營權就可以大量制種銷售,實質上只是經銷商而已。第二,現行農作物品種審定制度在促進企業創新、新品種技術轉化和市場公平競爭等方面的弊端日益明顯。品種審定制度和標準過于單一,過于強調增產指標,容易制約育種材料和技術的儲備與積累,也容易滋生權力尋租等行為。第三,現行種子管理體制不順,法律制度不健全,監管體系缺失,監測能力過低。
記者:那改變這種現狀的當務之急是什么?
張世煌:有效提高種子企業的準入條件是當務之急。種子企業過多,不同企業科研和生產經營水平參差不齊,嚴重抑制了產業做大做強。要實現國內種子產業的振興,從市場主體而言,首先要做的是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種子科研生產和經營企業的準入門檻,當然,前提是必須保證企業在市場上是自由競爭的。
治“亂”還需用合力
記者:改變現狀并非我們的終極目標,如何實現種業的發展振興才是我們所關注的。您覺得該如何實現種業振興呢?
張世煌:實現種業振興還需運用合力,從促進產業發展、改革科研管理體制和強化市場監管等方面入手。
首先,對種子生產企業實施動態分類管理,逐步完善市場結構。我國種子市場規模逐年擴大,目前已成為僅次于美國的全球第二大種子市場,但行業總體呈現過度競爭態勢,行業集中度過低,企業國際競爭力差。必須在保證市場競爭的前提下,調整市場主體結構,促進種子企業做大做強。建議以企業的賠償能力和生產高質量種子潛力為劃分標準對企業實施分類管理。具體可依據企業注冊資本金、加工設備條件和能力、種子生產子公司、企業自主研發能力和行業從業經驗等指標進行劃分。
其次,改革農業科研管理體制,逐步建立“公益性研究以國家科研機構和大學為創新主體、競爭性產品研發以企業為創新主體”的現代農作物品種創新體系。建議明確國家公益性研究機構和企業的分工與職能定位,改革國家公益性科研機構育種研發管理體制和激勵機制,支持企業育種研發能力建設,建立育種人才流動機制及產權交易和技術轉讓平臺等。
第三,改革和完善農作物新品種審定制度。建議試點改革農作物新品種審定制度,鼓勵有創新能力的大企業推出安全的、創新型的新品種。
第四,改革種子管理體制,完善市場監督體系,加強政府部門對種子市場的監管能力建設和執法力度。建議國家對品種管理和新品種保護等工作從目前多部門管理逐步整合,統一管理,同時建立和完善種子質量監督和知識產權保護體系,建立全國統一的植物品種信息數據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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