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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下發了《關于制種行業增值稅有關問題的公告》,明確從12月1日起,制種企業在兩種經營模式下生產銷售種子可免征增值稅。
根據公告,制種企業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傭農戶或雇工進行種子繁育,再經烘干、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后銷售種子,以及制種企業提供親本種子委托農戶繁育并從農戶手中收回,再經烘干、脫粒、風篩等深加工后銷售種子,均可以免征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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